【课程背景】
全面营改增已经轰然落地,带来的是全新的理念和思维,随着政策的不断出台,一些问题的走向愈发清晰,但是在政策落地和推进的过程中,疑难问题也是不断的涌现,且呈井喷之势,如此多的实务疑难问题使得房地产建安企业的财务人员呈现崩溃之态。
在36号文件和国家税务总局系列公告出台之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又陆续推出一系列的重磅补丁问题,非常重要!
为了使财务人员能够对在营改增转换期间以及以后增值税处理上的疑难问题有着清晰的认知和把握,本次课程着眼于改革后的疑难问题处理和相关的纳税安排,将紧密结合新政补丁文件和业务实操,帮助纳税人在精准理解财税政策的基础时,解决营改增中高发的疑难涉税问题。全程实战案例分享,接地气、重实效,让我们和您共同携手!准确认识、坦然面对,开启您的建筑与房地产业“营改增”学习之旅!让您两天不虚此行!
【金牌讲师】
魏老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北京财税研究院研究员,税务稽查能手经济学学士;现供职于某市国税局稽查局。魏老师长期从事税务案件的审理与稽查工作,通晓税务稽查机关的稽查流程与办案模式。对房地产、建筑安装、工业等行业均进行过专题调研与稽查,具有丰富的稽查经验与熟练的业务技能。魏老师一直在全国各地循环从事房地产税收教学工作,授课时间长达几千课时,教学地点遍及全国二十九个省、市、自治区。魏老师善于采取互动式教学模式,能够和学员打成一片,形成良好互动。课程设计着眼于企业的最真实的需求,将理论知识和企业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解决困扰企业财务人员的疑难困惑,并在授课过程中注重培养财务人员的税法思维。其授课以实用性著称,授课态度求真务实、案例源于实战、详实精巧,并因此受到参训学员的一致好评。
【课程对象】
各房地产企业,建筑施工企业领导,项目负责人、主管财税领导、财务总监、税务经理、财务人员以及税务、会计师事务所和各财务咨询公司的人员。
【课程大纲】
第一部分:房地产企业“土地”问题涉税问题全面梳理
1.缴纳的契税能否做为土地价款在销售额中抵减?
2.取得土地缴纳契税计税价格是否含税?
3.在取得土地的同时缴纳配套费,此配套费能否作为土地价款抵减销售额?
4.总公司摘牌拿地,项目公司开发,土地价款能够抵减?
5.分期开发土地成本如何扣除?
6.通过合并、分立方式取得土地,是否可以将土地成本予以抵扣?
7.以土地进行投资,共同承担风险,参与利润分配,是否征收增值税?
8.以土地投资,不承担风险,收取固定利润,又如何?
9.以收购股权方式取得目标公司土地,如何抵扣进项税?
10.政府给予的土地价款返还,应如何处理?何为一炮三响?
11.支付的拆迁补偿费能否作为增值税进项税抵扣?缴纳的其他政府规费呢?
12.在法律形式上取得的净地,但实际上却是毛地,发生的拆迁补偿支出,在税前扣除上有何风险?
13.为拆迁发生的工程费、机械费等能否在税前扣除以及抵扣?
14.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价款的抵减,是全额开票还是差额开票?
第二部分:房地产建安新老项目过渡期涉税问题处理与安排
1.房地产和建安企业新老项目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2.老项目增值税计税方法如何选择?
3.已经开工建设,没有许可证,尚未签订合同,怎么办?
4.是不是所有的施工许可证都有开工日期?
5.如果建安总包合同是老项目,分包合同如何界定呢?
6.同一个企业,A、B老项目,C、D新项目,A、B能否一个一般计税,另一个简易计税?新项目能否简易计税?
7.超面积、违建部分,交不交税呢?是否算可售面积?
8.小产权房,交不交增值税?
9.营改增后房地产建安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如何判定?
10.在营改增前尚未开具营业税发票,营改增后,如何开具发票?
11.营改增后收到预收款是否发生纳税义务?
12.营改增后收到预收款,如何开具发票?
13.全国某些地税开展了清理风暴,要求建安企业按照合同全额缴纳营业税,是否应该屈从其Y W呢?
14.建安企业跨地区经营就地预缴增值税和房开企业预缴的增值税是否需要缴纳附加?
15.房企自行采购钢材,是否属于甲供材?甲供材是否还作为建安企业计算增值税的基数?
16.甲供材和清包工有何区别呢?建安企业能够选择简易计税的方式有几种?
17.钢结构、玻璃幕墙生产同时负责安装,增值税怎么交?如何进行纳税安排?
18.建安企业选择简易计税了,还能开具专票吗?全额开,差额开?
19.营改增后园林工程的“双重博弈”,元芳,你怎么看?
20.地产公司支付境外的设计费,增值如何进行纳税安排?
21.一期项目是老项目,假定二期项目是新项目,为整个项目配建的幼儿园、医院学校等公共配套设施,其增值税如何处理?
22.公共配套设施是无偿移交给政府及相关部门时,是否需要视同销售?
23.借款利息能否抵扣?融资顾问费能否抵扣?直接收费的金融服务能否抵扣?
24.小贷公司的“尴尬”?
25.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是否缴纳增值税?
26.建安劳务和建安劳务派遣,是不是一样的?
27.劳务派遣,差额征税,这是真的吗?
28.高速公路通行费、过路过桥费,进项税到底怎么能抵呢?
29.售楼处发生的装修费用,是否应该计入到销售费用?
30.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处、样板间有几种形式?
31.售楼处样板间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32.家具、电器,能否一次性计入销售费用?
33.重磅:买房送“苹果”,咋整?
34.第二磅:将印有楼盘logo的雨伞进行赠送,增值税纳税安排?
35.房屋质量有问题退款+折扣行为,发票怎么开!
36.无偿借款行为,是否需要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
37.“私车公用”无偿使用,是否需要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
38.统借统贷行为到底是怎么定性的?
39.房地产公司将开发产品转为自用,是否需要视同销售?增值税如何处理?
40.房地产公司立项时即确定自建办公楼,增值税如何进行纳税安排?
41.房地产企业配建的停车场所增值税如何处理?
42.转租行为增值税的“翻翻覆覆”,到底咋整呢?
43.房地产企业与建安企业的以房抵债在增值税时代的风险是什么?
44.土地出租行为如何进行增值税处理?
45.存量固定资产处置如何准确缴纳增值税?
46.系列购进行为的增值税业务处理及风险提示
第三部分:建安特定行为过渡期涉税问题处理与安排
1.挂靠形式的纳税人如何判定?
2.挂靠行为被挂方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3.建安企业过渡期中各种情形的项目增值税处理分析
4.建安企业预收款如何预缴税款和计提增值税销项税呢?
5.营改增前,未取得分包款扣除发票,多缴税款怎么办?
6.如果营改增前总合同全部完成纳税义务,但是分包发票均是在营改增后取得,多缴税款怎么办?
7.分包款扣除凭据是如何规定的?能否用取得的增值税发票扣除营改增前的分包款?
8.取得的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抵扣进项税?
9.将工程分包给没有资质的分公司或者其他建筑公司,税法是否允许?
10.选择简易计税,分包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抵扣?
11.如果刚购进时作为办公楼使用,在2016年11月转为职工宿舍,怎么处理?
12.如果刚刚购进时作为职工宿舍,在2016年11月改为办公楼怎么处理?
13.建筑公司所购进的工程车辆,能否全额抵扣增值税?
14.购进工程车辆的会计分录如何编制?
15.工程车辆既用于新项目,也用于老项目,还用于简易计税项目,进项税能否全额抵扣?
16.解除合同违约金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有哪些?
【课程说明】
【主办机构】中国房训网
【时间地点】2016年6月4-5日 深圳(具体地点开班前一周统一发《报到通知》另行通知,详情请咨询会务组)
【培训费用】3280元/人(讲师费、场地费、学习费、资料费、茶歇),会务组提供酒店代订服务,如需住宿请在报名回执单中说明,会务组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报名咨询】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6789-925 QQ:2442760608 E-mai:fangxunwang@qq.com 微信号:fangxunwang
[注:本课题亦可作为企业内训,请需要的企业电话联系: 400-6789-925]
【2016年6月份最新房地产培训课程】
6月份最新房地产培训课程:http://www.hfsup.cn/training/pxdt/index.htm
【2016年度房地产精品课程培训计划】
2016年度房地产精品课程培训计划(120期精品房地产专业课程,为您量身打造!):http://www.hfsup.cn/2016peixun.htm
(含:商业地产、工程管理、设计管理、景观设计、营销策划、销售技巧、采购管理、运营管理、项目管理、成本管理、物业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客户关系、精装修、开发管理、法律法规、地产金融、投融资管理、精装修管理、旅游地产、养老地产、工业地产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