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背景】
国家税务总局于7月7日又发布《关于修订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税总函〔2016〕309号),房地产企业该如何应对?营改增对于土地增值税有无影响?尚未清算的项目如何清算?建筑成本发票如何取得?新报表反映了哪些新观点?会有哪些新风险?原来清算争议还有多少留待解决?营改增两月有余,滋生出多少涉税疑难问题?营改增密集文件出台的时期,地方指引也在不断推陈出新,是摸着石头过河?还是运筹帷幄?一系列问题摆在面前,剪不断、理还乱?如果您想知道,就来参加我们的本次课程吧。听老樊说税,帮助大家分享营改增红利。
【金牌讲师】
樊老师:注册税务师,房地产纳税筹划专家、国家税务总局网络培训学院讲师、天和(智库)经济委员会专家委员;先后在《中国税务报》、《海峡财经导报》、《中国房地产》、《现代服务业》发表大量财税论文、编著《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实务与风险防范》、《税收优惠最优方案设计与点评》等。
【课程对象】
各房地产、建筑施工企业领导,项目负责人、主管财税领导、财务总监、税务经理、财务人员以及税务、会计师事务所和各财务咨询公司的人员。
【课程大纲】
第一部分 房地产土地增值税清算与新报表解读
1.2016年了,哪些地方放宽了土地增值税管理?
2.税务机关流行的“三控一促”是个啥?
3.源头监控税务机关要关注,企业也要关注
4.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预征按照含税金额还是不含税金额?
5.土地增值税清算总建筑面积、可售建筑面积、不可售建筑面积如何确定?和营改增所依据的各种面积有无关系?
6.如何确定清算项目和清算单位?
7.土地增值税清算受理哪些资料?
8.土地增值税成本管控重点审核哪些方面?
9.营改增对于普通住宅标准的判定有什么影响?
10.成本清算审核重点在土地,不同方式取得土地如何扣除成本?
11.营改增后土地成本是否要扣除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12.土地出让金的滞纳金可否计入土地成本?
13.土地增值税清算报批报建费可否全部扣除?
14.都说红线外支出土地增值税清算不能扣除?
15.建筑安装成本可以随意虚增吗?
16.土地增值税清算取得发票而未付款可否扣除?
17.土地增值税清算甲供材可否扣除?超供材可否扣除?
18.土地增值税清算收入如何确定?违约金、更名费算不算?
19.转让已经进入施工阶段的在建工程,营改增后可否冲减销项税额?
20.会所、幼儿园、小学符合什么条件才可作为公共配套设施成本?
21.车位车库可以有多少种可能清算方法?车库、车位要不要分摊土地成本?
22.二次清算的“中国梦”公式又有啥变化?
23.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也变了,知道变化在哪里?
24.销售返利怎么计算盈亏?销售返租怎么计算盈亏?
25.房地产企业收取的维修基金、担保费、办证费等等营改增后是否计征增值税?
26.房地产收款收据应该反映出多少内容?
27.根据收款收据我们可以自动汇总形成哪些实用有效信息?
28.面积确权后怎样计算房款的多退少补?营改增后确权如何开具发票?
29.股权转让土地增值税政策如何走向?
30.7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税总函〔2016〕309号)解读
第二部分 营改增政策大变局与税务策划
(一)营改增身份与计税方式的选择
1.营改增前已完工未收款项目如何过渡?
2.老项目未完新项目已经开发如何核算进项税额抵扣?
3.营改增前后取得的土地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4.营改增后一次拿地分次开发如何扣除土地价款?
5.房地产企业预收款何时开始计算?何时结束?
6.房地产企业预收款是否开具发票?
7.房地产企业预收款如何缴纳税款?3%、5%还是11%?
8.房地产企业到底在哪里预缴税款?
9.房地产企业何时确认增值税收入?按多少确认?如何账务处理?
10.营改增后土地转让如何计税?简易还是一般?
11.营改增后土地转让可否差额计税?
12.如何权衡一般计税还是简易征收?评价标准是什么?
13.总分包计税方式不同会重复交税吗?
14.简易计税方式下能否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5.营改增前已经缴纳营业税尚未开具发票如何处理?
16.个人能否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7.老项目梳理及应对方案。
(二)营改增存量房转让租赁
1.存量房产该如何过渡征税?部分客户要11%发票,部分客户要5%专票,能行么?
2.存量房产转让如何开具发票?
3.房地产企业购买个人商铺可否取得专票?房地产企业租赁个人房屋可否取得专票?
(三)营改增对于会计核算纳税申报的影响
1.如何设置会计核算规则和会计科目?
2.营改增后如何调整会计科目?考虑哪些因素?
3.简易计税下企业收到分包款项发票如何会计处理?
4.营改增前账面的营业税挂账如何处理?该缴还是该冲?
5.营改增预收账款如何会计处理?营改增确认收入时如何会计处理?
6.建筑业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如何会计处理?
7.建筑业是否必须按照完工百分比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
8.建筑业收入毛利率法确认收入如何变通处理?
【课程说明】
【主办机构】中国房训网
【时间地点】2016年9月2-3日 郑州(具体地点开班前一周统一发《报到通知》另行通知,详情请咨询会务组)
【培训费用】1600元/人(讲师费、场地费、学习费、资料费、茶歇),会务组提供酒店代订服务,如需住宿请在报名回执单中说明,会务组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报名咨询】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6789-925 QQ:2442760608 E-mai:fangxunwang@qq.com 微信号:fangxunwang
[注:本课题亦可作为企业内训,请需要的企业电话联系: 400-6789-925]
【2016年9月份最新房地产培训课程】
9月份最新房地产培训课程:http://www.hfsup.cn/training/pxdt/index.htm
【2016年度房地产精品课程培训计划】
2016年度房地产精品课程培训计划(120期精品房地产专业课程,为您量身打造!):http://www.hfsup.cn/2016peixun.htm
(含:商业地产、工程管理、设计管理、景观设计、营销策划、销售技巧、采购管理、运营管理、项目管理、成本管理、物业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客户关系、精装修、开发管理、法律法规、地产金融、投融资管理、精装修管理、旅游地产、养老地产、工业地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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