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推进房产税改革的试点工作。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也表示,2012年将继续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然而,随着2011年上海、重庆两市试点房产税改革以来,至今尚无城市表态会加入试点城市。 不过,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日前表示,房产税的推广,在上海、重庆之后,最有可能跟进的就是类似于广州等这样的大城市,当然,也不排除有中西部的二线城市会试点。 北京中原地产市场总监张大伟表示,2011年末以北京、武汉等为代表的城市,修改了普通住宅的认定标准有可能是为区分征收房产税的类别而做准备。 北京市住建委委员王荣武此前明确表示,房产税将由国家税务总局牵头,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来研究。“从目前我们掌握的情况,北京市还没有开展试点的想法,如果需要也将开展试点。” 专家认为,房产税的试点推出并不仅仅是税种的完善,也是对楼市调控的中长期制度安排。对于地方来说,有利于地方税收体系建设,解决地方财政收入来源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靳东升认为,除了调节收入分配,房产税将为地方政府提供稳定的税源,一定程度上缓解地方政府财力紧张矛盾。但是,在“十二五”期间,房产税全面开征并覆盖所有个人住房的可能性并不大。 至于房产税征收范围扩大多少,社科院在《房地产蓝皮书》中建议,房产税试点在“十二五”期间应加快向全国推广。房产税的征收宜从量从价综合征收,作为收入调节的重要手段。需要对免征或起征点加以论证,各地情况不一,要有所体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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