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保障房的资金、土地、建设、分配、管理等问题,成为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的热点话题。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主任李稻葵认为,保障房建设应与整体改革结合,发挥地方政府能动性。他认为,集体土地上建公租房,需要明晰定位和收益权,否则会后患无穷。 记者:2011年5月,国土资源部曾明确表示,严禁擅自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来兴建公租房。目前,国土资源部已经允许部分城市展开了试点。你对于在集体土地上试点公租房建设有什么看法? 李稻葵:保障房建设要与住房制度的整体改革结合在一起,需要各个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充分地想办法,发挥各个地方政府的创造性。而集体土地上建设公租房是整个保障性住房不断试点、不断探索、不断改革的一个非常好的方法。 记者:最近,我们在对北京首个公租房试点项目唐家岭进行采访后得知,虽然土地问题解决了,但在公租房的建设资金上,各方都不太愿意出资。你认为,集体土地上的公租房建设资金应如何筹措? 李稻葵:首先,在集体土地上建保障性住房定位要准。保障性住房是给谁住的?如果是给清华大学青年教师住的话,随着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未来房租的增长是能够覆盖今天建设的成本的。因为土地是集体土地,不用经过拍卖,成本是零。 其次,未来的收益权要讲清楚。未来的房租归谁?集体占多少?地方政府占多少?投资者占多少?这个要讲得一清二楚。如果把产权和收益讲清楚,再引入社会资金建设就会比较容易;相反,如果收益权讲不清,那一定会留下无穷的隐患,未来又将引起很多纠纷。 记者:集体土地上试点公租房建设,还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李稻葵:管理方面也一定要社会化、市场化。根据我们在其他领域的调研经验,如果这样的保障性住房完全由政府的某一个部门去进行日常管理,往往会引起很多矛盾,效率也不高。解决的办法之一是通过社会招标的形式,引入一些公司运作,进行物业、日常房租收缴等方面的管理。 记者:在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两者中,你认为保障房采取那种方式更合适? 李稻葵:根据其他国家的经验,应该对大部分人实行实物配租。但同时,对于少数需要救济的对象,首先要补收入,然后他才能有钱租房。货币补贴政策要慢慢来,因为诱惑太大。有的人拿到钱后不租房或者租亲戚的房子平分钱获利,容易出错。但是可以先行试点,再大面积推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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